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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松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审计

发布日期:2010-11-16 16:14 发布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当前,受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等因素影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而现行的投资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还不高,建设过程中的决策、规范、设计、招标、材料采购、施工管理环环相扣,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有可能导致巨大损失,影响建设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了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已迫在眉睫。笔者就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解决办法谈几点看法:


  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存在回避招标、围标等行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项目存在回避招标、围标招标等行为,回避招标就是将应纳入招标的建设项目分解成几个小项目或是几个标段来建设,使大项目化成零星工程来回避招标和审计监督。围标:就是一个工程招标时,参与竞标的人是一个施工队借多家建筑公司的资质证来参与竞标,由于竞标的虽是多家建筑公司,但真正操纵的是一个施工队,所以招标报价很高。


  存在转包、分包、肢解发包等现象。有些中标了的施工队,在收取一定费用后将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队,甚至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人,造成管理不善,质量低劣,由于收取了转包费,增加了费用,基建队只有采取偷工减料的办法来节减开支,造成豆腐渣工程等一列问题。


  存在个人借建筑资质来投标的现象,一些非工程专业人员,借建筑资质证来投标,中标后,由于他们不懂建筑,也不懂管理,给建筑质量和施工管理带来很大威胁。


  (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些施工单位中标后,以种种理由增加工程造价,常见的有:


  变更工程设计,增加工程造价。如:一些投标人在中标后,以种种借口增加工程造价。在实际工作中,常用方式有:改变中标材料、增加材料单价;土方工程中以挖方土质太硬为由变更成石方计价;房屋建筑工程中以土质太软或是土质疏松为由变更基础,即:加深基础或改为满堂基础;道路工程中以增加路基清淤工程量或以挖方土质太硬为由变更成石方计价等方式来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造价。而有些单位基建管理人员随意签证,监理人员和设计人员又不负责任,施工队提出要求,碍于情面,同意变更设计,从不考虑后果,这些隐蔽工程变更。势必给建设单位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也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通过签证增加工程量或提高材料单价,增加工程造价。有些建设单位在签证工程量时,没有认真测量,以施工队上报数为准,随意签证,增加了工程量;二是在签证材料单价时,没有认真寻价,由于不了解行情,签证价格高于市场价很多,有的超出几倍,或是在签证时不注明材料品牌、规格,只签证单价,造成施工队改变品牌和规格,偷工减料、以次充优,降低工程质量。


  偷减工程工序。有些施工队不按设计要求施工,偷减工序,造成质量低劣,而在计量工程造价时,没做的工序也计算工程量,工程造价不减。


  (三)、在竣工决算时存在的问题。


  有意高套定额和费率,增加工程造价。有些施工队在竣工结算时,有意高套定额和改变计取费用的程序和标准,多计工程造价。


  有意多算工序,多计工程造价。


  解决办法


  无论以上哪个环节存在问题,都会影响工程质量,增加工程造价,给国家造成一定的损失。为了减少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加以改进:


  (一)、严把招标投标关。招标投标是为了节资增效,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了经济效益。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增加透明度,减少贪污受贿。对回避招标、围标、分包、借资质投标等扰乱招标投标秩序的行为,有关职能部门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执行: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同时,对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对借资质进行投标的,中标无效;并处转让、分包、借资质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严把工程建设中变更工程、增加工程造价关。


  从严控制隐蔽工程变更:要加强《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了强制招标范围:主要着眼于“工程建设项目”,而且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招标,包括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勘察指为查明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的地形地貌、土层土质、岩性、地质构造、水文条件和各种自然地质现象而进行的测量、测绘、测试、观察、地质调查、勘探、试验、鉴定、研究和综合评价工作。从《招标投标法》可以看出,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已经对整个工程进行了全面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也是在勘察的基础进行的,因此,工程中标后,对因地势,地质等原因而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造价的要从严控制。


  从严控制材料变更:要多了解市场行情和材料价格信息,从严控制材料单位的签证,如需变更材料,签证时应注明品牌、规格、出厂地等等。


  加强施工管理:要求施工管理员和监理人员认真负责,严格按图施工,对每个工序、用料质量和配比严格检验,严把质量关。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把好审查关,对多算工序,高套定额和费率的,应从结算造价中剔除。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加大管理中的违纪查处力度。从勘探、设计、招标、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都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责任,并落实到人,做到“谁勘察,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变更,谁负责,谁签证,谁负责”。并做到经常检查,通过检查发现管理上的漏洞,总结经验,提出强化管理的措施,规范项目管理行为,达到有效监控的目的。查出管理中的问题,依法追究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加大工程决算审计力度。这些年来,审计部门通过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在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抓好工程质量,减少工程造价方面作了一些贡献,为了更好的发挥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作用,还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去努力:一是审计要由单纯造价审计向质量审计并重转变:审计人员要从工程质量入手,采取深入工程现场踏勘检查,揭露了一些施工企业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高估冒算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和现场监理、施工人员进行了处理处罚。二是由单一工程量审计向管理审计转变:应该从管理审计入手,通过对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和施工环节的全程监督分析,揭示建设业主、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管理、监理和材料价格把关不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王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