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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七年之痒:模式创新期待突破困局

发布日期:2010-10-22 17:00 发布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3月31日,广东省发布了《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也拉开了今年该省药品招标的序幕。尽管今年广东方案从表面来看与去年没有多少变化,但是广东阳光采购在全国的引领作用,使其仍然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在实行药品招标采购7年后的今天,模式创新已经变得格外迫切。“不中标是死,中标也是死”,近年来医药行业的这句流行语道出了医药企业对药品招标现状的无奈,也说明药品招标制度走到今天,仍然存在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1:亟待破解的困局


  深圳朗欧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是业内知名的处方药生产企业,其大部分产品都需要经过药品招标进入临床。该公司营销经理刘煜对记者说,“由于药品招投标工作千头万绪,因此公司专门成立了招标办公室,有两三人为了参与药品招标常年奔波于各省。”


  据了解,每年三四月份,各省开始药品招投标工作,全国招标完成一个周期大约为一至两年。由于各省招标时间不同,一家企业如果希望实现产品的全国销售,就必须马不停蹄地奔波于各省之间赶场。与此同时,由于各省招标政策不同,而且年年有变,企业对相关信息能否及时获得就显得非常关键。“最难的还不是时间和信息的问题,而是企业必须适应各省的招标方式。有的省按照药品品种招标,有的则按照剂型招标,并且每年都有变化。为了拥有独家品种和独家剂型,许多企业挖空心思想办法,进而导致市场上的品种越来越多,规格越来越复杂。因为普通规格、剂型的品种竞争惨烈,会有多家企业竞标,价格会压得很低,即使中标了企业也没有什么利润。而新规格、新剂型的品种因为没有竞争对手,才可能会以高价中标,但这样就完全违背了药品招投标政策的初衷。”


  事实上,各地招标政策的不统一所造成的生产企业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还在其次,招标行为的乖离才是最值得有关部门关注的。海南诺尔康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陈世兵对记者说,目前各省在招标中都有以价格权重为主的中标趋势,这一现象使得医药企业非常无奈。众所周知,在任何一次交易中,决定价格的因素有很多,比如付款方式、采购数量的多少等。而在目前的药品招标中,则是只确定药品价格而不确定用量,只约定价格而不承诺付款方式和时间,存在严重的量价关系不明问题。尽管招标由各地方政府主导,但是对中标品种的采购数量、付款时间都没有约束力。正是因为如此,许多企业在竞标报价时并不敢报底价,而是在底价的基础上略有上浮。还有的企业尽管低价中标,但是由于采购量上不去,采购金额尚不能抵消生产成本,所以干脆不供货。因此出现了招标品种价格反而高于市场价,临床用药出现个别品种短缺的现象。


  据了解,尽管各地在药品招标方案中对中标品种回款时间都有规定,但是各地方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存在巨大差异。比如,北京的回款时间是3个月~半年,湖北可能就需要1年,如果企业希望快速回款,就要跟医疗机构“打点”关系,这对于企业来说又是一笔不小的隐性费用。


  目前,各省每次投标的品种都在5000~10000种左右,经过招标后约有几千个品种中标,而事实上,一家三甲医院药房所备的日常药品也就在1200种左右,因此对医疗机构来说,有足够的选择空间,药品中标也不意味着就能销售。一位业内人士说,这就派生出了目前普遍的怪现象――“二次招标”,即在招标完成后,中标企业再对医疗企业进行公关,使自己的品种在几千个品种中脱颖而出。


  2:四川模式的探索


  正是由于药品招标中存在亟待破解的困局,因此在药品招标推行的7年里,模式变革从未停止过。


  2005年四川省推行的挂网招标模式,曾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并获得认可。四川模式是对当时运行4年的招标模式的一次挑战。挂网采购模式又被称为“滚屏网上竞价投标”。该模式是在网上公布药品目录和每个药品的最高限价,各医疗机构按照不超过挂网价格的要求进行网上竞价采购。具体程序是:首先,根据挂网药品目录范围,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按要求递交书面和网上资料,进行资格申报,经审核,资料合格的将在网上予以公示。然后,企业可以根据网上公布的挂网药品最高采购限价(该价格参考全国其他省市招标价格并结合四川省自身情况,按照国家发改委《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例如某药品最高限价为10元,不同生产企业根据自己产品的质量层次在10元以内上报价格,经招标办确认后,当场签订“四川省挂网药品服务合同”。


  业内人士表示,四川挂网采购模式因为有效地压缩了药品流通环节的价格水分,比传统招标方式更先进,所以得到了国家卫生部门的肯定。然而,四川挂网模式在此后也受到了质疑,原因是挂网模式中药品价格的权重太高。


  某大企业销售经理表示,挂网招标实行后,一些大企业在招标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有的甚至深受打击。据了解,去年该公司几个知名品种就纷纷在各省招标中落败。这位销售经理举例说,如果以药品的价格、品牌、质量、售后服务等几方面组成药品招标的评分体系,价格权重占到70%,那么一家大企业的知名产品尽管在品牌、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方面得分高于不知名产品,但是由于品牌产品在投料、生产流程控制等方面的综合成本往往高于不少中小企业的不知名产品,价格分数就处于劣势,而由于价格权重高,综合评分后知名产品往往竞争不过不知名产品,因此在招标中可以看到大批知名企业的品牌产品落标,一些小企业的不知名产品中标率反而高的现象。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全国销售经理耿鸿武表示,挂网招标的假设前提是在相同的质量层次上,生产企业取得了GMP证书,生产过程都是严格执行GMP规定的,生产的产品就应该是合格的;生产的产品既然都是合格的,就没有质的差别,即合格的产品是同样质量;同样质量的药品惟一区别就是价格,因此挂网应该选择低价药品。“但是近年来爆发的产品质量事故告诉我们,拿到GMP证书的生产企业生产出的产品也不一定都合格;退一步说,即便拥有GMP证书的企业生产的药品都是合格的,但不同的企业在选料、制剂质量、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也有相当大的差距,生产出的药品质量也不可能一样。”耿鸿武说。


  有数据显示,从四川第一批挂网结果来看,有104个药品品种在网上没有任何企业申报竞标,其中包括洁尔阴洗液、健胃消食片、复方草珊瑚含片等知名常用药品。有业内人士认为,四川挂网采购模式在医药企业之间造成了一种恶性竞争,单纯以低价为取向,尤其对国内制药企业打击很大。而对外资或合资企业的药品,由于大多为原研药,独家品种通常在第一质量层次影响不大,而大量国内企业的仿制药却都集中在第二质量层次,这样对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非常不利。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某省挂网招标后,外资企业联合进行抵制、不投标,招标办公室人员亲自去请其参加,当然也会谈招标的条件。这位人士说:“现在各三甲医院大量使用外资、合资药,有些已经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3:新模式的市场反应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研究员、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及方案的制定者之一李宪法对于挂网招标的出现曾如此评价:药品在网上集中采购将逐步取代大家所熟悉的招标采购,并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在四川挂网模式广受质疑后,2006年,广东接过了接力棒,开始研究制订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并在2007年开始试行。广东阳光采购模式最大的亮点在于,对流通环节实行“两票制”,指定资质好的商业公司作为配送机构,对多环节流通进行遏制。去年11月,广东在制订2008年阳光采购方案时已经放松了“两票制”。方案中称,生产商原则上需要指定经销商直接将药品配送到医疗机构,个别有需要的可指定总代理商。另外,对某一入围品种,“必须在每个地级市报名的经销商中委托配送的经销商(不分一、二级),每个地级市(含所辖区、县或县级市)可选择1~5个经销商(含既是配送经销商又是总代理商),所有品种不允许转配送。”


  在刘煜看来,广东阳光采购模式是目前比较科学、公正的模式。“这种模式压缩了流通环节,招标操作相对透明,而且时间很快,不会牵扯企业太多的精力。这种模式是有前途的。”


  事实上,在广东阳光采购得到各方认可的同时,也有其他一些模式被业内推崇。陈世兵说,不管是阳光采购还是挂网招标,都没有解决主要的量价矛盾问题,在发改委推行医院顺加价15%后,这一矛盾更加突出。他认为,真正实现医疗产业链利益合理分配,仅仅靠在招标采购中压缩流通环节还远远不够。


  据陈世兵介绍,目前浙江宁波模式在顺加价方面已经有所突破。其具体做法是,收集参照近年来产品的市场价格,制定医疗机构的零售价,医疗机构不再拘泥于15%的顺加价,同时对中标企业承诺药品的销售数量。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医疗机构卖给患者的药品价格相对合理,同时也给出了医疗机构和企业的利润空间。目前,许多企业在招标中由于没有销售数量的保障,纷纷在标底价时报虚价,有的采取打包招标,个别品种出现了招标价高于市场价的现象。在以药养医的体制没有改变之前,突破顺加价可以抑制医疗机构处方向高价药倾斜的趋势,而由于医疗机构用药分层次的需要,使其也不会单纯向低价药倾斜,这样使一些国产品牌药反而能够进入医院。“但是应该承认,浙江宁波模式不一定具有全国推广的价值,因为浙江地区的经济发展处于全国前列,这种模式也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和资金支持。”


  去年初,北京已在全国率先推行了社区医疗用药政府埋单,今年该政策将在更多的地方进行试点。相信随着各地的探索和创新,药品招标将会越来越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