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清退投标保证金
发布日期:2022-05-11 09:16 发布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截止目前,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清退230余万元历年存余保证金。今年以来,交易中心全面贯彻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印发〈关于不再代收代管投标保证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公采发〔2021〕24号)要求,积极开展投标保证金停收与清退工作。
为切实落实招标人收退保证金责任,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已于2022年1月1日零时起,不再接受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自停收和清退投标保证金工作开展以来,交易中心积极向招标人宣传政策法规,大力推行以保函、保险等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了投标人负担,提高了企业参与竞标的积极性。
据悉,交易中心不再代收代管保证金,是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深化招投标改革,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优化招投标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持续优化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