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获刑13年!南宁市良庆区原区长谷明佳受贿、串通投标案一审宣判
发布日期:2019-07-30 09:40 发布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7月22日,南宁市良庆区原区长谷明佳涉嫌串通投标罪及受贿罪一案,在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公开宣判,其因受贿罪等获刑13年。
串通投标且受贿近千万
良庆区原区长谷明佳获刑13年
7月22日,南宁市良庆区原区长谷明佳涉嫌串通投标罪及受贿罪一案,在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公开宣判。
法院以受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判处谷明佳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20万元。共同犯罪的余坤元、范祖平、杨丽娟也分获刑罚,被告单位广西星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公司)、广西绿翼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翼洁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100万元。
法院认为,谷明佳、余坤元利用谷明佳的职务便利,为星河公司、绿翼洁公司谋取利益,共同收受星河公司、绿翼洁公司给予的财物共计972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谷明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开发商购买房屋,其行为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