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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一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3 14:48 发布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有关单位,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招投标有关规定清理工作的通知》(鄂发改法规〔2014〕533号)和《中共十堰纪委 十堰市监察局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十纪文〔2014〕11号)精神,对《十堰市监察局 十堰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投标企业诚信承诺制度的通知》(十监发〔2012〕1号)予以废止。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