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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县三级联动 共同参与普法工作

发布日期:2018-08-30 14:43 发布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8月9日,湖北省财政厅及时印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


  《通知》要求省、市、县三级联动,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普法宣传工作。湖北省各级财政部门、省直各单位牵头组织、动员和鼓励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以及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供应商等相关人员参加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力争做到政府采购普法宣传全覆盖。


  同时,该省财政厅在组织人员参加百题知识竞赛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宣传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应用水平,共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政府采购氛围。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要组织开展本单位、本部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提高本部门、本单位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


  《通知》明确提出将强化参赛结果运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参加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的参赛情况,纳入培训档案记录。


  下一步,湖北省财政厅将分别组织各政府采购相关责任主体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同时,以短信、工作联系群等方式动员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参加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