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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竹山:打造制度笼子整治招投标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5-06-11 14:36 发布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今年以来,竹山县公共资源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及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坚持立规建制先行,创新监管机制,多举措整治招投标违法行为。


  竹山县公共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目前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惩治和预防招投标违法行为建设,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招标项目信息公开,加大对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的惩治查处力度,不断推进招标程序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先后制定了《建设工程围标串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竹山县防治围标串标实施办法》、《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和管理办法》、《招投标评委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招标方案核准备案制、招标文件四级审查制、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制、岗位廉政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10多项监管制度,为打击围标、串标行为提供制度保障,最大限度地解决当前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为加大对招标投标违法失信行为披露和打击力度,强化监督制约,预防权力失控,竹山县公共资源局建立了统一招投标市场诚实信用和失信惩戒制度体系,给干预招标失控的权力套上缰绳,用有效的制度制约权力的滥用,注重以权力制衡为重点,抓好各关键环节管理,如对招标公告、文件审核、资格审查、开评标监督、质疑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落实岗位职责和风险防范、廉政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信息公开,规则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竹山县公共资源局在不断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监管的同时,建立了招投标特邀监督员制度、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等方式接受全社会监督,通过投诉举报、网上投诉专栏,社会问卷、座谈会、列黑名单等形式,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招标失信惩治制度,让失信者无地自容,加大与财政、审计、纪检、检察部门密切配合的查案工作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定期公开曝光,为招投标健康发展开辟广阔市场前景。


  来源:竹山县公共资源局